紧急通知!关于集中安置点
7月27日,日照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紧急通知
关于做好集中安置点启用准备和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的紧急通知
各区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:
第 6 号“烟花”台风已开始影响我市,市气象台于7月27日16时40分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,市防总于27日18时发布防汛防台风Ⅳ级预警。为全力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工作,确保集中安置群众基本生活,现就集中安置点启用和基本生活保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做好集中安置点启用准备工作。对于使用学校、宾馆等有管理主体的集中安置点,各区县要做好与管理主体单位对接工作,进一步整合安置点资源,落实具体安置房间数量,再次确认可集中安置的人数,确保安置点可以随时启用,住得下,保障好。各区县、乡镇和村居(社区)负责管理的集中安置点,要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,并加强安置点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,进一步落实好各集中安置点的管理人员,确保各安置点负责人24小时待命。
二、加强集中安置点管理工作。一要做好卫生防疫。落实卫生防疫和医生24小时坐诊、巡查,采取相应防暑降温措施,配备必要的常用药品和防暑降温药品,要定期对安置点场所进行全面消毒,及时妥善处理安置点产生的各类垃圾、污物,保证安置点环境卫生安全。二要保障食品安全。要确保安置点食品和饮用水安全,严把采购关、操作关,严禁让转移安置群众食用(饮用)过期食品、饮用水。三要强化消防措施。要在安置点设置相应的安全标识,规范使用电、火、气,务必确保集中安置点消防通道畅通。四要规范财物管理。要安排专人负责财物管理,建立接收和发放物资台帐,未发放使用物资,定点存放,专人看管。
三、保障集中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。要切实保障集中安置点群众的衣、食、住、医等基本生活需求,确保转移安置群众“有饭吃、有衣穿、有干净水喝、有房住、有病能医”。要主动对接食品和生活用品生产经营企业,签订应急保障供应协议,确保协议储备的生活物资关键时刻调得出、用得上。各村居社区要与周边超市、商店、企业做好沟通衔接,掌握库存物资储备情况,确保应急供应。根据集中安置需要,本地储备物资库存不足的,要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调拨或应急采购,切实保障集中安置点群众的基本生活。
日照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
2021年7月27日
信息来源:日照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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