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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:关于开展群众举报枪爆危险物品违法犯罪奖励的通知

2021-10-23 11:27:23 投稿人 : 那一城 围观 : 1052 次 0 评论

一、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枪爆危险物品违法犯罪,严管严控枪爆危险物品、严打严治枪爆危险物品违法犯罪,全面收缴社会非法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品、烟花爆竹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、剧毒化学品,全力消除枪爆隐患,特此通知。

二、本通知适用于发生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,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受理、核查、督办的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案件线索。按照“谁受理、谁反馈、谁奖励”的原则,积极受理举报,及时查证并反馈、奖励。

三、公安机关对举报人提供的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线索一般在15日内核查完毕。

四、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,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:

(一)根据举报线索,收缴军用枪1支以上、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,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,军用子弹20发、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,手榴弹、炸弹、地雷、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1枚以上的,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—20000元奖励;收缴数量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量3倍以上的,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5000—50000元奖励;收缴数量特别大的,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0—100000元奖励。

(二)根据举报线索,收缴炸药、发射药、黑火药1000克,烟火药3000克,雷管30枚,导火索、导爆索30米以上的,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—20000元奖励;收缴数量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量3倍以上的,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5000—50000元奖励;查获收缴数量特别大,避免恶性案事件发生的,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0—100000元奖励。

(三)根据举报线索,破获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枪支弹药、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,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-50000元奖励;破获特别重大或者部督、省督案件,及时避免恶性案事件发生的,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0—100000元奖励。

(四)根据举报线索,收缴管制器具30把、弩15把、仿真枪15支,易制爆化学品5000克、剧毒化学品20克以上的,或查处涉烟花爆竹类案件的,视情给予2000—10000元奖励;收缴数量特别大的,视情给予5000—20000元奖励。

(五)举报线索查证属实,但收缴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品、烟花爆竹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、剧毒化学品、管制器具等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的,视情给予1000元奖励。

五、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举报、信函、电话、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。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。各级公安机关应向社会公开公布举报受理电话(附后)。

六、对多人举报同一案件的,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,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。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,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。对于向两个以上公安机关举报的,由立案侦办的公安机关进行奖励,不重复奖励。

七、举报情况涉及第四条所列两项以上情形的,按其中奖励金额高的标准执行,不重复奖励。

八、举报奖励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,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具体实施。举报奖励资金列入同级公安部门预算,统筹予以保障。

九、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通知后15日内领取奖励,逾期不领取的,视为放弃。

十、举报人领取奖金,由公安机关负责核对信息无误后,立即按举报人提供的支付方式完成支付,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,保障举报人安全。

十一、本通知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。

举报电话:

日照市公安局 0633-7997272

东港分局 0633-3664069

岚山分局 0633-7955095

莒县公安局 0633-7912041

五莲县公安局 0633-5613528

经开区分局 0633-7997332

山海天分局 0633-7998635

港航公安局 0633-7386516

机场分局 0633-7999110

坪岚铁路分局 0633-3978110

信息来源:日照公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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