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照市检察机关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!
2019年3月15日,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出台《关于推进全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开启。
5月6日,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收到省委编办印发的《关于全省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》和省检察院《关于抓紧做好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的通知》,院党组高度重视,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,积极谋划、严格标准、统一规范、科学部署、全力推进。目前,全市五个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已全部完成。
各基层检察院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及改革工作推进会议
全市基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坚持系统性、整体性、重构性,突出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,紧贴时代要求和人民诉求。在具体实施中,严格按“四大检察”谋篇布局,按新要求设置机构机制,按规定统一设置机构模式,其中全市有2个基层院设立了8个内设机构,有3个基层院设立了5个内设机构。
五莲县检察院和开发区检察院分别举行揭牌仪式
内设机构改革的顺利实施,实现了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“四大检察”并行发展的工作格局,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更高水平、更丰富内涵的司法需求奠定了组织基础。
来源:日照市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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